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厄運之蛇的留言

留言日期: 昨日 08:40:21
嘻嘻 :)


G  (掱)_
留言日期: 2008-11-21 23:06:16
對呀,只不過相差了一年。
G  (掱)_
留言日期: 2008-11-20 20:43:53
那跟我同一天呢。
留言日期: 2008-11-20 18:42:22
嗨嗨 =]

留言嚕

G  (掱)_
留言日期: 2008-11-18 22:15:55
路過。

請問你的生日是真的嗎?
留言日期: 2008-11-15 20:26:13
路過
簽ˇ
留言日期: 2008-10-12 12:38:08
傳說中 得到教授的頭髮 就可以找回失落的學分....同學 還在相信沒有根據的的事實嗎??
留言日期: 2008-10-11 15:40:34
唉.....我寫的故事真的很無聊嗎?
怎麼31個人看了也沒有人回覆
無聊也說一聲呀>~<

我深深地感受到看文不回的可惡,也明白那些詛咒不回文者的那些人的心情.........
留言日期: 2008-10-11 15:34:23
仔細看看你的id

XD
留言日期: 2008-10-11 15:13:29
我在想你的蛇好像在我家住了滿久的

不過最近他找到更好的地方住了(麻某家XD)
留言日期: 2008-10-11 14:42:15
親友團的定義就是,無關事實與否
只要是那人相關的,一定挺到底

所以這種人說的話可以不用裡他
放心,這種人我都會自動刪除他們的話
因為很傷眼睛XD
所以啊,把你針對他的一起刪了ok?
不然我刪了他你的卻留著,看不懂得會一頭霧水
留言日期: 2008-10-11 14:03:51
怎麼會沒用呢

在這烏雲密布的雜事裡,支持就是給我的溫暖

謝謝啦XD
留言日期: 2008-10-11 14:02:38
我總是相信版眾的眼睛是雪亮的(除了麻倉的盲目粉絲)

看大大好像不太了解
所以提供些資料囉^^
留言日期: 2008-10-11 09:27:57
那要不要看看那位曾任版主
過去是跟我怎麼過節?

http://www.twbbs.net.tw/2828732.html
http://www.twbbs.net.tw/2829862.html

也不能怪我太激動 = =

畢竟我好像是那邊有出現的唯一受到迫害當事者
而那些幫他的嘴砲,沒有一個人是關係者

他們那些指控,就如同要求「被害者及家屬」
看到罪犯不可以生氣一樣
B  蟹蟹
留言日期: 2008-05-20 19:19:28
這也不算規定啦,只是某些人會不太喜歡這樣,下次別再犯就好了-ˇ-
B  蟹蟹
留言日期: 2008-05-20 18:03:49
對阿,就是看別人的個人空間又不留言。
對某些人來說很不禮貌,因為你想想看咩,去人家家裡沒跟人家打招呼也是很沒禮貌的,這是基於同一個道理-ˇ-
留言日期: 2008-05-20 12:06:52
回覆 網友:B 蟹蟹 留言日期:2008-05-19 20:28:11

偷看?
B  蟹蟹
留言日期: 2008-05-19 20:28:11
先生,偷看不太好吧= =
留言日期: 2008-05-12 18:35:16
安 可以跟妳做個朋友嗎^^
有空來我家玩免費的小遊戲阿
http://game.goodideaa.com
留言日期: 2008-05-10 18:49:30
歡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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